元明时期社会与建筑设计
元朝的建立结束了中国境内宋、金、西夏诸政权之间对峙的局面,实现了全国大统一,西藏、台湾、漠北等地都归入版图,元帝国的疆域空前辽阔。
元朝政权以蒙古贵族和西域半世袭性色目贵族为核心。对国内各民族实行歧视政策,分民族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享有各种特权;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即原来金朝统治下的汉族居民和契丹、女真居民;第四等是南人,即原来南宋境内的各族居民。中央政权的要害部门例由蒙古人和少数几家色目贵族任最高长官,地方政权也多以蒙古人、色目人为达鲁花赤(弹压官,即最高长官),用以监督同级汉人、南人官员。
蒙古贵族通过连年征战,囊括了大量手工工匠,使元朝的官营手工业有所发展。政令与货币的统一,驿站体系的扩大与完善,国外贸易的开拓,又有力地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各地出现了许多商业都会。京城大都就是举世闻名的贸易中心,欧、亚各地商贩云集。长江、运河沿线的城镇蓬勃发展。沿海城市如广州、泉州、福州、温州、庆元、杭州、上海等,都成为重要港口。为了保证京城的粮食需求,元朝政府开通了海上运输线,疏凿了杭州至大都的大运河,促进了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
元朝的宗教信仰比较自由,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都有所发展,其中尤以藏传佛教(喇嘛教)因被奉为国教而有着特殊地位。
蒙古人以其军事进攻征服了亚洲和东欧的广大地区,但其社会发展仍处于游牧生产的阶段,住居方式是毡帐,在征服其他民族以后建立的都城仍利用当地的建筑形式与技术。这种现象在京城、在各地方均可看到。例如大都的宫殿采用了蒙古习俗和汉地建筑相结合的办法,使之产生一种特有的风貌:主要的建筑都是汉地传统的木构架、琉璃瓦屋顶式样,其间散布着许多蒙古帐殿,有些还是西域地区的建筑式样,如维吾尔殿等。陵墓形式则十足表现了蒙古人特有的处理方式,帝后死后送漠北“起辇谷”埋葬,用马群踏平,不留痕迹,不立标志,以致至今人们仍不能找到元代帝后们的陵墓所在。又如西藏地区的佛寺,由于有内地汉族工匠参与建造,带去了木构建筑技术,琉璃瓦、坡屋顶、典型的内地元式斗拱和梁架结构都在藏地寺庙中出现,从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式样——琉璃瓦坡屋顶和藏地平屋顶相掺杂的混合式建筑。这种新建筑形式又传入青海、内蒙古等地,成为该地区明清喇嘛庙的基本形式。
域外建筑文化也有新的输入,其中以伊斯兰教的拱券、穹窿顶建筑的东来最为突出。
明朝的建立在中国历史上又一次出现了强大、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明初,经过约半个世纪的整顿吏治、发展农业、兴修水利等一系列措施,使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经济的繁荣促进了各类建筑的发展。首先是南北两京(南京、北京)和大规模宫殿、坛庙、陵墓和寺观的建成,如两京宫殿、十三陵、天坛、南京大报恩寺、武当山道教宫观等,都是明朝有代表性的建筑群。曲阜孔庙也在明朝中期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建。
明朝另外两大工程是北方的军事重镇城堡体系和万里长城,以及东部沿海的防倭城堡体系。明初,蒙古势力虽然退居漠北,但仍力图复辟,不断伺机南侵。明朝迁都北京后,又三面邻近塞外。公元1449年,明英宗朱祁镇在御驾亲征中被蒙古瓦刺军俘获,引起京城危急,朝廷惊慌。北方之敌成了明朝的大患,因此,终明之世,对北边防卫极为重视,东起鸭绿江,西至嘉峪关,修筑了一条延亘五千余公里的长城,并分九段地区设置重兵防守,统称“九边”。沿着长城一线,还修筑数以百计的城堡和数以千计的墩台和烽堠,组成一个点线结合的完整防御体系。危害于东南沿海的倭寇源于日本海盗,以明初洪武间与明中叶嘉靖间为患最烈。为了消除倭患,明朝政府在南起广西钦州湾北至辽宁金州湾的漫长海岸线上,设置了五十三座卫城和一百零三座所城,其间尤以浙江、福建两省最为密集。这一百五十六座防倭城堡组成了明朝的东方防卫体系,有力地遏止了倭寇的进犯。
河北金山岭明长城
明代的地方建筑也空前繁荣,各地的住宅、园林、祠堂、村镇建筑普遍兴盛,其中江南经济发达地区的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诸省最为突出,直到今天,这些地区还留有众多的明代建筑。明代中晚期,各地的造园活动出现一个新高潮。江南富裕地区的村镇多进行了有计划的建设,出现了许多环境优美、设施良好的优秀村镇实例。它们一般都有高质量的道路、桥梁、标榜本村杰出人士的牌坊、作为宗族联系纽带的祠堂、教育子弟用的书院,以及公共使用的风雨桥、路亭、戏台、庙宇等建筑。
明朝在建筑技术上的进步主要有:第一,砖的生产技术改进,产量增加,各地建筑普遍使用砖墙,府县城墙也普遍用砖贴砌,一改元代以前以土墙为主的状况。此外,还创造了一种用刨子加工成各种线脚作为建筑装修的工艺,称之为“砖细”,通常用作门窗框、墙壁贴面等。与之同时,砖雕也有很大发展。第二,琉璃制作技术进一步提高。琉璃塔、琉璃门、琉璃牌坊、琉璃照壁等都在明朝有所发展,琉璃瓦在各地庙宇上普遍使用,色彩品种增多,中国建筑色彩斑斓、绚丽多姿的特点已达到成熟阶段。第三,木构架技术在强化整体结构性能、简化施工和斗拱装饰化三个方面有所发展。例如宋代常用的用一层层木构架相叠而成楼阁的方法,被贯通上下楼层的柱子构成的整体式框架所代替;柱与柱之间增加了联系构件的穿插枋、随梁枋,改善了殿阁建筑结构;斗拱用料变小而排列越来越丛密,等等。这些都使明代建筑的面貌产生了与宋代建筑的明显差异。
元大都城
元大都位于金中都旧城东北。至元四年(1267年)开始动工,历时二十余年,完成宫城、宫殿、皇城、都城、王府等工程的建造,形成新一代帝都。但是,由于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诏令规定,迁入大都新城必须以富有者和任官职者为先,结果大量平民百姓只得依旧留在中都旧城。在当时人的心目中旧城仍是重要的,通常把新、旧城并称为“南北二城”,二城分别设有居民坊七十五处及六十二处。
大都新城的平面呈长方形,周长28.6公里,面积约50平方公里,相当于唐长安城面积的五分之三,接近宋东京的面积。元大都道路规划整齐、经纬分明。考古发掘证实,大都中轴线上的大街宽度为28米,其他主要街道宽度为25米,小街宽度为大街的一半,火巷(胡同)宽度大致是小街的一半。城墙用土夯筑而成,外表覆以苇帘。由于城市轮廓方整,街道砥直规则,使城市格局显得格外壮观。
元大都平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