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书法家怀素

唐代大书法家怀素

 

 草书墨迹,纸本,纵38.5厘米,横40.5厘米,9行,共85字。

  怀素草书,一般说是继承和发展了张旭的草书,所以有“以狂继颠”的说法。董追《广川书跋》云:“怀素于书法,自言得笔法三昧。观唐人评书,谓不减张旭,素虽驰骋绳墨外,而回旋进退莫不中节”,“今其书自谓真出钟(钟繇),草出张(张芝)。”但无论如何,他的草书总是以奔放纵逸为基本面目的。而《论书帖》则与我们常见的怀素的草书大有不同。他的《书帖》写得“匀稳熟”,“出入规矩,绝狂怪之形”。是今草中有章草遗意的佳作。

 

唐代大书法家怀素

小草千字文

墨迹。贞元十五(公元799年书)怀素千字文有多种,而以“小字贞元本”为最佳,又称《千金帖》绢本,八十四行,一零四五字。

  明莫如中说:“怀素绢本千字文真迹,其点画变态,意匠纵横,初若漫不经思,而动遵型范,契合化工,有不可名言其妙者”,此本为怀素晚年所书,当为绚烂之极而复归平淡之作,故历来为书林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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