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大力推进“爽爽的贵阳”城市形象品牌宣传,扩大城市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贵阳特色内涵,寓意鲜明的贵阳旅游卡通形象。

一、征集作品要求

1、以卡通形象为表现形式,结合贵阳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特点进行创作;

2、形象新颖、特征明显、与“爽爽的贵阳”城市品牌关联度强,设计简洁、具备灵活性和进一步开发的空间。

二、征集时间

1、投稿时间:

2012年6月15日至8月15日

2、评选时间:

2012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3、确定、公布贵阳旅游卡通形象:

2012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三、应征方式及要求

1、每位应征者可提交一套作品设计方案,每套作品可为单个卡通形象或不超过3个卡通形象组成的系列作品;

2、作品设计方案需提交电脑制图设计稿及纸质效果图,并附上设计说明、应征个人或团体名称,同时提交应征个人或团体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基本情况介绍;

3、图稿分辨率要求达到600dpi以上,文件大小5MB以上,50MB以下;

4、应征作品电子邮件提交地址: gyktxxzj@163.com,纸质邮寄地址:贵阳市北京路350号,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新闻宣传处收(截止日期按投稿时间要求,以邮戳为准)。

四、应征作品评审及奖励

1、由相关领导、专家、学者、旅游业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最终确定一套作品成为贵阳旅游卡通形象;

2、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向最终获选作品的作者支付人民币20000元购买该作品知识产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事项

1、应征者必须保证应征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保证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保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及相关责任由应征机构或个人承担;

2、最终确定为贵阳旅游卡通形象的应征作品,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或其授权的相关单位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3、提交作品参加此征集活动的应征机构或个人被视为同意以上事项。

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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