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将于2010年10月在贵阳举行,为了把运动会办成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体育盛会,充分体现残疾人奥林匹克“超越、融和、共享”的理念,展示残疾人运动员顽强拼搏、挑战极限、奋勇争先的精神,现面向全省征集贵州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会徽和会歌。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作品的内容 
 
  贵州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会徽、会歌。 
 
  二、应征作品的创作要求 
 
  1、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时代特征,力求弘扬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展现省残运会“拼搏、融合、图强”的办会理念,体现贵州相应的文化元素; 
 
  2、作品的创作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三、应征作品设计、创作要求 
 
  (一)会徽 
 
  1、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 
 
  2、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在递交设计图纸的同时,需另附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二)会歌 
 
  1、歌曲节奏明快、歌词积极奋进,热情有活力、曲调上口、易于传唱; 
 
  2、歌曲时间长度4分钟左右; 
 
  3、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在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公开演出。 
 
  四、征集范围 
 
  贵州省内有相应设计和创作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投稿形式 
 
  1、会徽。A4纸打印色彩稿(5份);另附设计说明,注明设计者的姓名与联系方式。 
 
  2、会歌。A4纸简谱形式(5份),注明词曲创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另附创作说明、音响资料(MP3、光盘、U盘等均可)。 
 
  3、以组织名义投稿需提供委托书,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评选方式 
 
  省残运会筹委会将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的会徽、会歌作品各5件,然后分别对入围作品进行复评,最终产生确定为贵州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会徽、会歌的作品。 
 
  七、奖励办法 
 
  1、入围的5件会徽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最终确定为贵州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会徽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得奖金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入围的5件会歌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奖金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最终确定为贵州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会歌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得奖金人民币5000元及证书。 
 
  2、应征组织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贵州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会徽、会歌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残运会组织者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残运会组织者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参赛时获得的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九、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6月30日前送达或邮寄至省残运会宣传部(以邮戳为准),并请在函件上注明“贵州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宣传设计作品征集”字样。征集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发布。 
 
  邮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59号(仁达饭店)贵州省残联宣文部 
 
  邮编:550004联系人:李泽方 
 
  联系、咨询电话:0851-6850356 13885120125 
 
  电子邮箱:LZF199866@163.COM 
 
  贵州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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