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青少年动漫周(以下简称动漫周)定于2009年7月18日至7月22日在哈尔滨市举行。为把本届动漫周办成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漫盛会,为打造哈尔滨动漫之都而做出新贡献,组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动漫周吉祥物及标志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 吉祥物 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中国文化特色,充分表达广大青少年对动漫的喜爱之情以及对动漫产业发展的良好祝愿。吉祥物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色彩明快、清新亮丽,能够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吉祥物还须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广泛适用于动漫周特许产品、视频宣传和动漫场景等不同领域的需要。应征作品应是动物、植物等形象的卡通画。

  参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2. 标志 标志设计要求简洁、明快、美观,寓意深刻,识别性强。要充分体现动漫产业性质和动漫文化内涵,兼具艺术性、形象性、生动性,并具有区域特征。

  设计者可提供1-3个设计方案(不得超过3个)。

  参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稿件要求

  动漫周吉祥物和标志均需提供采用A4纸张打印的彩色稿件,注明标准色和标注比例,并须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及类型(吉祥物或标志)。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机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Email,并提供个人身份或机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个人和机构均可提交作品参选,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

  参评作品一经选用,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动漫周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

  三、结果及奖励

  评审结果将在2009年6月15日在第三届中国国际青少年动漫周组委会官方网站:www.ciyaw.com公布,获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现金奖励。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元;二等奖10名,奖励现金500元;三等奖100名,奖励动漫周纪念品一份。

  四、投稿要求

  采用邮寄方式投稿,所有作品不接受网上投稿。

  投稿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主楼0101室中国国际青少年动漫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150028。

  截止日期:2009年6月5日(均以当地邮戳为准)。

  详情请查询第三届中国国际青少年动漫周组委会官方网站:www.ciyaw.com 网络实名为:中国国际青少年动漫周。

  联 系 人:刘政

  联系电话:0451-84664066 84664880

  第三届中国国际青少年动漫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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