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花卉协会花文化专业委员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茶馆专业委员会、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主办,横县人民政府承办的2010年中国国际茉莉花文化节(文化节主题:好一朵茉莉花)将于2010年9月10日―12日举办。为打造中国国际茉莉花文化节这一品牌,扩大其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2010年中国国际茉莉花文化节LOGO。 
 
一、应征作品内容 
 
2010年中国国际茉莉花文化节LOGO设计作品。 
 
二、应征作品创作内涵 
 
美丽富饶的广西横县是国家林业局、中国花卉协会命名的“中国茉莉之乡”,是世界上最适宜茉莉花生长的地方。目前横县茉莉花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年产鲜花8万多吨,拥有花茶加工厂180多家,花茶年加工能力达到200万担,茉莉花产量和花茶加工总量均占全国总产量的80%以上,占世界的60%,是世界最大的茉莉花种植基地和茉莉花产品加工基地。 
 
茉莉文化源远流长,历经中国千年文明的沉淀和演绎,以淡泊、高雅、和谐为内涵的茉莉文化已构成中国文化的重要元素,成为中国灿烂文化的瑰宝。中国国际茉莉花文化节,是一个植根中华民族文化,依托原产地广西横县,集聚产业产销与文化渊源的国家和地区广泛参与,旨在促进文化进步、推进产业发展、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经济合作的区域性国际节庆活动。 
 
三、应征作品创作基本特点 
 
应征者设计的应征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充分反映广西横县―“中国茉莉之乡”的地域特色,表现茉莉花的特征以及横县“花•茶•健康”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茉莉文化魅力,体现“中国茉莉之乡”生机勃发的精神风貌。 
 
2、LOGO设计构思新颖、内容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适用于各类宣传推广的使用。 
 
3、应征作品要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避免形成与各种各样已经注册并已经使用的现有标志在名称和形式上相雷同。 
 
4、易于制作,具备商业开发价值。既适合于单色印刷,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5、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的内容。 
 
四、应征作品设计与创作要求 
 
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一件完整的应征作品应当包括LOGO设计图稿、名称、创作理念和刻录光盘。 
(2)应提交彩色版和黑白版两款LOGO设计图稿,需分别打印于A4规格纸上。 
(3)应给LOGO设计一个富有特色、简洁响亮的名称,并标注于设计图稿的正下方。 
(4)应提交应征作品的创作理念,旨在阐述LOGO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请将创作理念打印在A4规格的纸张上,并注明设计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五、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团体或个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应征人姓名(或团体名称)、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应征LOGO作品须提交A4彩色及黑白打印稿各一份; 
3、应征LOGO的个人或团体使用电脑设计,请用JPG或矢量图格式,清晰度大于300dpi,刻录成光盘提交,并在光盘表面上注明个人资料。 
 
六、应征者注意事项 
 
1. 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评审方式 
 
1、 评审机构为专家评审组,由横县人民政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2、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办法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2)逾期送达;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规定不能标识的文件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团体)的文字或符号; 
(5)设计方案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3、评审程序 
 
LOGO征集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组,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组将分别评选出LOGO入选奖1名,入围奖5名(与入选奖不重复计发)。 
 
八、奖励办法 
 
1、经确定最终采用的2010年中国国际茉莉花文化节LOGO作品,其创作团体或个人获得奖金人民币贰万元/项和证书各一份; 
 
2、本次征集活动之入围作品的创作团体或个人获得奖金人民币贰仟元/项和证书一份; 
 
3、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九、知识产权归属 
 
入围为2010年中国国际茉莉花文化节LOGO的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横县人民政府所有,入围LOGO设计作者(团体或个人)需与横县人民政府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横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奖金外,无需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并保留对LOGO另行创作的权利。 
 
十、截止日期与联系方式 
 
应征LOGO作品须在2010年8月15日之前送达或邮寄(快递)广西横县茉莉花产业管理局办公室(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LOGO”征稿字样。评选结果将在《广西新闻网》、2010中国国际茉莉花文化节官方网站www.molihuajie.com,上公布。 
 
邮寄至广西横县横州镇宝华中路011号广西横县茉莉花产业管理局办公室。 
 
邮编:530300 
电话:0771―7237619 7260006 
邮箱:mlh7237619@163.com 
                 
横县人民政府 
 
2010年8月6日
标签:LOGO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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