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视觉同盟《变形金刚》壁纸设计大赛火热登场

竞赛主题:2007视觉同盟《变形金刚》壁纸设计大赛
竞赛形式:壁纸设计
竞赛场地:视觉同盟论坛UI设计版-2007视觉同盟《变形金刚》壁纸设计大赛专区:
http://forum.visionunion.com/forum-49-1.html
竞赛日期:2007年7月5日至2007年8月6日中午12点

主题释义:
这个暑假,我们重返梦想和童年开始的地方
穿越行星和装甲的碎片
登上复苏的太空骑士坚强的臂膀
出发!汽车人
战斗是为了迎接信仰
在瞬息万变的时光里
把自由的眼睛和心灵擦亮
当年宇宙大舞台边的小观众
请和这些久违的老朋友搭档
驱动记忆的引擎,引爆头脑的创意能量
把想象力凝聚成精彩的桌面壁纸
将大力神们超越视觉感知的伟大力量
带给错过了那个奔腾年代的人。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视觉同盟
协办单位:《Computer Arts 数码艺术》杂志
支持媒体:蓝色理想 闪吧 设计中国 5D多媒体 插画中国 DDC传媒 ChinaUI  我爱设计网 中国动画网 设计?中国 中国美术联盟 网易学院 UITimes  UIRSS  视觉联盟 中国艺术吧 花果山动漫堂 设计之家 逐客网 圆点视线

二、参赛作品设计要求
作品要求:突出变形金刚主题,发挥自己的创意和想象。
作品格式:JPG格式。
作品大小:500k以内,尺寸为1024 X 768像素。
作品创作说明:参赛者可使用由视觉同盟网站提供的变形金刚指定图片素材,除此以外,其他图形元素必须为参赛者原创。
素材下载地址:
http://forum.visionunion.com/bianxingjingangsucai.rar

作品标识:作品必须加“视觉同盟”网站Logo,在保持Logo图形原有结构的前提下,可自行处理效果。
视觉同盟LOGO下载地址:
http://forum.visionunion.com/vulogo.rar

作品提交:在视觉同盟论坛UI设计版-2007视觉同盟 “变形金刚”壁纸设计大赛专区内发布新帖提交作品,并在帖子标题注明:“视觉同盟-变形金刚壁纸设计大赛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帖子中须包括如下内容:
参赛作品图片
参赛者ID:XXXX
是否已发站内短信:是或否
作品中除主办方提供的素材外,其他图形元素是否原创:是或否

参赛地址:http://forum.visionunion.com/forum-49-1.html
请直接用附件上传,勿使用外网链接。

提交作品的同时,请发送一封包含具体联系方式的邮件至tf@onvision.com.cn,联系方式必须包括:姓名、论坛用户名、E-mail和手机号,以便获奖后及时通知获奖信息。例:
姓名:张三 
论坛用户名:zhangsan 
E-mail:
zhangsan@XXX.com   
手机:13XXXXXXXXX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被组委会编号收录,禁止参赛选手自行给作品编号。

竞赛相关资料:
工业光魔再造机械战神―《变形金刚》CG电影专题
http://www.visionunion.com/special/200706270005.html

三、参赛资格
设计类相关专业学生、在职设计师和具有一定水准的设计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四、奖项及奖励设置
全场大奖:3名,奖品为全年《Computer Arts 数码艺术》杂志一套、获奖证书。
优胜奖:10名,奖品为《变形金刚》真人电影原版巨型贴纸及原版电影海报一份、获奖证书。
最佳评论奖:3名,奖品为最新一期《Computer Arts 数码艺术》杂志一本。
颁奖时间:2007年8月21日至8月28日。
奖品发放:
1、视觉同盟会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大赛组委会直接同得奖者联系奖品邮递事宜。
2、视觉同盟拥有对最终获奖作品的裁定权。

五、评委
评委会成员:
初审评委
由大众评委和视觉同盟共同组成,共10人,大众评委4人,视觉同盟编辑3人,视觉同盟论坛版主3人。大众评委从参与大赛评论的热心网友中产生。
终审评委
张伟(Rokey),现担任微软亚洲工程院移动设备组UI设计师,国际知名UI设计师;
许士彦(Ricky Xu),现任CREATIVE创新科技设计中心设计总监,参与设计的多款产品曾获各种大奖;
刘超(怒放),NOKIA 中国的UI图形设计主管( GUI team leader)。

六、评选时间和方式
一)入围:
1、7月5日开始作品征集,8月6日星期一中午12:00征集结束。
2、8月7日-13日由初审评委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集体投票,选出得票最多的50幅作品为入围作品。
二)全场大奖:
1、8月14日-21日由终审评委对50幅入围作品进行打分。
2、共三位评委,每位评委满分30分。分为:创意分10分、表现分10分、易用性10分。
3、仅取终审评分得分最高的前3幅作品作为全场大奖。
三)优胜奖:
入围作品中终审评分排名的前4-13幅为优胜奖。
四)最佳评论奖:
从对大赛作品发表精彩评论的广大网友中产生,评选标准为评论质量高,数量多,有理有节,不进行人身攻击。最佳评论奖的评选工作由视觉同盟编辑部负责完成。

七、参赛说明
1、定义:
参赛者是指报名参加本届设计大赛并按照参赛程序将参赛作品提交大赛主办方的个人。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机会,并且参赛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作品是指参赛者创作的壁纸,不论是否入围,参赛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署名权。
2、参赛须知
(1)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变形金刚指定图片素材除外),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参赛者同意对任何因违反前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主办方不受任何损失。
(2)为利于作品评选,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否则视觉同盟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行为人本人自行承担。
(3)参赛者不得将视觉同盟为本次比赛提供的素材用于以下任何用途:
a、基于素材,发表在非视觉同盟网站的任何作品;
b、将素材用于商业用途或私自传播;
c、其他任何设计比赛;
d、不限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其他用途。
(4)参赛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视觉同盟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的剽窃、抄袭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并不予发放奖品,同时保留对随后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同时,大赛主办方对他人侵犯参赛者权利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3、知识产权归属
对于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等),组委会与参赛者约定如下:
对于所有参赛作品,视觉同盟享有如下权利,其他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本人所有:
(1)视觉同盟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保持完整作品或部分作品在媒体上宣传、展示之用;
(2)大赛期间,对于评审需要等合理目的,视觉同盟有权对作品进行少量复制;
(3)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4、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赛主办方对本次大赛享有最终解释权。
5、参赛者须同意参赛说明方可参加本次大赛。
6、大赛设立抄袭举报机制,对抄袭作品进行曝光,公开作品、参赛编号及参赛者用户名。

八、争议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82257138-106 / 86-10-8225796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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