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长质量奖是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12月9日设立的政府质量奖,是郑州市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奖励,授予在郑州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为了推动市长质量奖的实施,加强市长质量奖的形象建设,提高市长质量奖的影响力,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长质量奖标志(以下简称标志)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0年7月21日-2010年8月20日 
 
二、标志用途 
 
标志主要应用于郑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奖品、宣传、出版物发行、对外交往活动及获奖企业的广告宣传等。 
 
三、征集对象 
 
国内外文化艺术设计爱好者、各大专院校设计专业师生、社会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等。 
 
四、征集内容 
 
“郑州市市长质量奖”标志及标准色和标准字等的组合。 
 
五、作品设计理念 
 
符合国家质量政策,突出郑州市市长质量奖的主题――引领发展,促进我市产业振兴的重要性,彰显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加快实现中原崛起的政策导向,反映质量作为社会进步的基石和经济发展的推进器的重要地位。 
 
六、作品设计要求 
 
(一)构思精巧,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能高度概括“郑州市市长质量奖”的文化内涵和特色;能够体现郑州市企业追求卓越绩效的内涵,体现出“郑州市市长质量奖”作为我市最高质量奖项的权威性地位。 
 
(二)造型简洁经典,色彩大方、富有艺术特色,易于传播,具有典型的郑州地方特色和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三)形式不限,但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适用于各种载体的宣传。 
 
(四)标志的使用组合中要有单独使用的效果和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 
 
(五)设计作品具有独立、合法的知识产权,能在国家商标局注册。 
 
七、作品提交 
 
(一)标志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体现在一张A4幅面大小设计稿上,创意说明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二)作者需提供设计作品带网格尺寸的标志; 
 
(三)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单位; 
 
(四)请作者另附电子文档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注: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个人资料); 
 
(五)参赛者直接将参赛作品提交至邮箱:zzszlxs@163.com。 
 
八、评审规则 
 
(一)征稿结束后,由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评审; 
 
(二)最终评选结果将于2010年8月30日前通过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九、相关说明 
 
(一)标志作品应属于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 
 
(二)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及其永久性专有使用权等全部权利归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所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获奖者有义务根据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三)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应签署《郑州市市长质量奖标志设计投稿承诺书》(见附件)。 
 
(四)本次征集的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十、奖项 
 
“郑州市市长质量奖”标志 
 
录用奖(1名):5000 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2名):各1000 元+荣誉证书。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税费由参赛者自行交纳;以单位或团体参赛的,奖金将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团体,并由所推举的代表人或权益人代为接收。 
 
十一、征集组织 
 
主办单位: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62号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邮政编码:450001联系电话:0371-67184808,0371-67184815 
 
联系人:王先生、高女士 
 
附件:郑州市市长质量奖标志设计投稿承诺书 
 
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郑州市市长质量奖标志设计投稿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的市长质量奖标志征集并投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我同意将该设计作为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的设计作品,该设计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权利全部属于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特此承诺。  
 
签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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