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是世界文豪郭沫若的故乡,历史悠久,工业基础雄厚,文化底蕴深厚,是乐山市的重要经济支柱和四川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为更好地彰显沙湾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名片,推广和经营城市品牌,提升沙湾对外形象和影响力,现公开征集乐山市沙湾区城市徽标设计图案。
一、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2010年5月15日起至2010年7月15日结束,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二、征集要求
(一)设计图案应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沙湾悠久的历史文化、工业强区、山水园林特色;体现沙湾生态、和谐、以人为本和更快更好的发展理念。
(二)设计图案应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鲜明生动,富有艺术感染力,具有独特魅力。
(三)设计图案应高雅大方,视觉冲击效果强烈,便于识别和记忆,易于被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认同,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雕塑等多种场合应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征集方式
(一)函件邮寄:
投稿者需提供书面稿一式二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同时须刻盘递交电子文稿一份。设计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邮编:614900
邮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88号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信封背面请注明"沙湾区城市徽标应征作品"。
(二)网络投递:
发送电子邮件到swxww2008@163.com。设计作品源文件为jpg或者gif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6mb。
四、评选程序及奖金
(一)评选程序:
1、公示:对征集时间范围内收到的应征作品,在沙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wan.gov.cn)“决策意见征集栏”和沙湾新闻网(http://sw.leshan.cn)“沙湾区决策意见征集栏”和沙湾电视台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
2、评选: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公示后的作品经初评、复评、定评三个阶段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件、入围作品10件。评选结果在沙湾区政府门户网站、沙湾新闻网、沙湾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公布。
(二)奖金:
1、一等奖1件,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
2、入围作品奖10件,各奖人民币1000元。
五、特别声明
(一)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设计说明,简述作品的构思、立意及象征意义,字数在500字左右。
(二)应征作品恕不退稿,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一经获奖,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四)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五)征集活动咨询电话:0833――3440026。
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一、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2010年5月15日起至2010年7月15日结束,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二、征集要求
(一)设计图案应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沙湾悠久的历史文化、工业强区、山水园林特色;体现沙湾生态、和谐、以人为本和更快更好的发展理念。
(二)设计图案应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鲜明生动,富有艺术感染力,具有独特魅力。
(三)设计图案应高雅大方,视觉冲击效果强烈,便于识别和记忆,易于被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认同,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雕塑等多种场合应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征集方式
(一)函件邮寄:
投稿者需提供书面稿一式二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同时须刻盘递交电子文稿一份。设计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邮编:614900
邮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88号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信封背面请注明"沙湾区城市徽标应征作品"。
(二)网络投递:
发送电子邮件到swxww2008@163.com。设计作品源文件为jpg或者gif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6mb。
四、评选程序及奖金
(一)评选程序:
1、公示:对征集时间范围内收到的应征作品,在沙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wan.gov.cn)“决策意见征集栏”和沙湾新闻网(http://sw.leshan.cn)“沙湾区决策意见征集栏”和沙湾电视台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
2、评选: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公示后的作品经初评、复评、定评三个阶段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件、入围作品10件。评选结果在沙湾区政府门户网站、沙湾新闻网、沙湾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公布。
(二)奖金:
1、一等奖1件,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
2、入围作品奖10件,各奖人民币1000元。
五、特别声明
(一)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设计说明,简述作品的构思、立意及象征意义,字数在500字左右。
(二)应征作品恕不退稿,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一经获奖,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四)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五)征集活动咨询电话:0833――3440026。
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标签:徽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