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彰显鄞江特色,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城镇形象,做好城镇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鄞江形象标志设计作品和宣传口号,有关内容如下: 
 
  一、关于鄞江 
 
  鄞江镇位于四明山东麓,属鄞西平原西部边缘大镇,千年历史文化名镇。作为史上著名商埠,“十月十”等庙会流传至今经久不衰。镇内有它山堰、南北宕、古树群、断坑岩、郎官第古建筑群等34处旅游资源点,其中它山堰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农业经济基础扎实,拥有“它山堰”白茶、“清沅”早熟芋艿、东魁杨梅等一批特色优质农产品。为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镇党委、政府正按照鄞西南旅游休闲和生活居住重要区域的建设目标,着重把以商贸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摆上战略位置,探索发展新路子,致力于打造“历史古镇,旅游重镇,生态美镇”。 
 
  二、征集内容 

  (一)形象标志:应征作品应具有较高艺术性和创新性,能体现鄞江的发展定位和特质,图形大方,含义明确,具有人文化、个性化特征。作品应便于视觉识别与宣传推广,适合在各种媒介上进行印制和运用。 
 
  (二)宣传口号:能反映鄞江的整体特色和优势,突出鄞江的独特性、差异性。应征作品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琅琅上口,字数不超过14字。 
 
  三、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对他人受国家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有违反,相应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2、所有来稿恕不退回,请设计者自留底稿。获奖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征集方所有,作者不得再将此作品另作他用。 
 
  3、应征者既可同时提交形象标志和宣传口号,也可单独应征其中一项。交寄时应附关于作品设计的详细说明和阐述。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从应征作品中择优筛选5个形象标志和10条宣传口号作为入围作品,再从入围作品中投票决定最终入选作品。 
 
  入选奖:形象标志、宣传口号各1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入围奖:形象标志5名,宣传口号10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参与奖:随机抽取20名未入围作品参与者,奖励价值50元纪念品一份。 
 
  五、投稿时间及方式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5月30日。(来信时间以邮戳为准) 
 
  应征作品寄送地址:鄞江镇光溪西路55号,鄞江镇人民政府 徐女士收,邮编:315151。   
 
  电子邮箱:xuchao1630@163.com      咨询电话:0574-28851015。 
 
  寄送时请注明设计者详细信息(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鄞州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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