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重庆辖区中部,幅员面积2901平方公里,是三峡库区的移民大县。丰都县城是一座依山傍水的历史文化名城,是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城市和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是长江三峡旅游线上著名的旅游胜地。
丰都建县于公元90年,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演绎形成了独步天下的“鬼城文化”,成为中国民俗文化的重要代表。作为传说中人类灵魂归宿之地,有“东方神曲之乡,人类灵魂之都”的美誉。丰都县有着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除了以具有独占性、垄断性、唯一性的名山景区为代表的鬼城民俗文化人文景观外,还有大量的生态旅游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和移民文化资源,名山和雪玉洞两个4A级旅游区、南天湖、移民新城是其典型代表。目前,丰都已初步形成了以名山景区为核心的民俗文化旅游区,以移民新县城为中心的移民文化旅游区,以南天湖景区为重点的生态文化旅游区。
为进一步提升丰都旅游形象,打造旅游品牌,增强丰都旅游的美誉度和认知度,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丰都旅游形象标识、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
丰都旅游整体形象标识、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5月31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中文(最好中英文对照),一般不超过10个字,有较强的震撼力和号召力,主题鲜明,文字精练,简明易记。
2、形象标识: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内涵丰富,创意独特,图案清晰,识别性强,并有丰都旅游的中英文符号。
3、宣传口号、形象标识要求充分体现丰都旅游文化内涵(查阅相关资料请登录www.fdly.gov.cn)。
四、提交说明
1、宣传口号请统一用A4纸、二号黑体字打印;
2、形象标识图稿一式三份,彩图、黑白图和坐标图各一份(A4规格),注明比例及标准色,并附可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形象标识设计图稿文字说明请另附纸页说明;
3、投稿人提交作品时需另页(A4纸)详细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等(请勿注明在设计文稿上);
4、每位投稿者可同时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其作品应为作者新创作、未发表、具有知识产权的作品。
五、投稿方式
单 位:丰都县旅游局宣传科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西段53号党政大楼135
邮 箱:fdlycq@163.com 1204919447@qq.com
Q Q: 1204919447
电 话:023-70605818 70605700
传 真:023-70605689
邮 编:408200
联系人:李廷福 付厚祥
六、评选方式
由相关专家、旅游业界代表组成的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对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先分别评出10件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再由评委会进行总评。报经丰都县旅游经济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中国旅游报》、《丰都旅游网》等媒体上公布获奖作品。
七、奖励办法
对入围的20件作品,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最终采用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各奖励人民币30000元(以上奖金的税金由获奖者自缴),颁发获奖证书。若作品经评审委员会投票均不过半数,则视为空缺。获奖作品不重复计奖,以所获最高等次奖项计奖。
八、特别声明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丰都县旅游局所有;
2、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丰都县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丰都县旅游局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丰都县旅游局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丰都县旅游局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和其他利益;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丰都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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