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石嘴山市成立50周年,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办建市50周年庆祝活动。为营造喜庆气氛,丰富活动内涵,市大庆筹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庆祝活动徽标、吉祥物设计图案。 

  一、征集对象 
  庆祝石嘴山市成立50周年徽标、吉祥物征集活动(以下简称为“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所有从事设计、形象战略、品牌发展、动漫画创作或有徽标设计制作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设计人”),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二、征集作品的要求 
  (一)征集作品的设计。应征的徽标、吉祥物要简洁庄重,主题鲜明,美观大方,理念清晰,寓意深刻,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人文精神,能够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同时,能够反映庆祝石嘴山市成立50周年的理念,展现我市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城市内涵和魅力,表达“西北重工基地、塞上湖泊水乡”的深远意义,反映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崭新时代风貌。徽标、吉祥物设计作品要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特许产品如T恤、背包、帽子、胸徽和二维、三维动画如电视、因特网、光盘等)以及庆祝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适应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创作,必须与50周年庆祝活动氛围和景观相融合,并有别于以前宁夏、石嘴山市历次大庆和国内外大型庆祝活动的徽标、吉祥物设计。 
  (二)征集作品的组成。征集作品由设计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等组成。其中,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设计方案2种。 
  (三)征集作品的规格。设计人提交的徽标、吉祥物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的图稿要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图稿固定在一个黑色硬纸板上,四周各保留一道宽为1厘米的黑边。设计方案可以是横向也可以是竖向,并附有设计方案的光盘或软盘(纯手绘作品除外)。 
  (四)征集作品的提交。设计人提交设计作品时,需填写完整的《石嘴山市成立50周年徽标、吉祥物征集活动设计人信息表》、《石嘴山市成立50周年徽标、吉祥物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等必备文件。设计人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设计人本人或集体所有成员签署《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设计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设计作品和必备文件,需统一编制成完整、一致的整体文件(如编成开页册或折叠册),并有文件索引。自治区大庆办对作品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作品文件将不予评审。 
  (五)关于作品创作。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大庆筹委会概不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征作品承担任何责任;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其他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徽标相同或近似;不得含有任何损害民族团结、宗教歧视、影响国家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内容。 

  三、征集作品的评选 
  征集活动结束后,市大庆办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者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由评委会评选出徽标、吉祥物设计作品各5件提交大庆筹委会终审,最终由大庆筹委会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确定获选作品。 

  四、奖励办法 
  评选结果揭晓后,市大庆办对最终获选的徽标、吉祥物设计作品分别给予10000元(税前)奖励,对其他入选作品分别给予5000元(税前)奖励。上述入选作品均向获奖创作者颁发相关获奖证书。 

  五、作品权属 
  石嘴山市大庆筹委会有权对设计不完善的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不支付除奖金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入选作品除署名权外,其余著作权及其他权益均归石嘴山市大庆筹委会,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六、征集时限及联系方式 
  征集活动自本启事发布之日开始,2010年4月10日结束。应征作品通过挂号信或快递方式邮寄到以下地址,并在信件上注明“设计作品”字样。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成立50周年大庆筹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 编:753000 
  电 话:0952-2218039 2218710 
  联系人:伊先生 何女士 
 
  石嘴山市成立50周年筹委会办公室 
  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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