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协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主要担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的重任,是科学普及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近年来,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浙江省科协针对广大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为重点,大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普资源建设,在全省60%以上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起了科普宣传栏(画廊)和科普活动室(站),60%以上的市、县(市、区)开设了了科普网站,积极开展科普宣传、科普培训、科普咨询等活动,为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科普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升我省科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浙江科普标识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起至2010年2月20日止。
二、征集范围
凡有志于向我们奉献智慧的国内外平面设计专业机构、专业设计人士、业务爱好者等各界人士。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三、设计要求
1.标识设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
2.标识设计要能够结合浙江省科协特征,体现浙江科普特色,符合科学普及定位。
3.标识要结构简洁,寓意深刻,构思精巧,视觉形象鲜明, 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
4.标识设计须考虑便于在各种载体和材质上的制作应用。
5.设计作品须附创意文案说明。包括创意及象征意义。
四、提交方式
1.提交的稿件可以是手工绘制或电脑设计打印稿,作品尺幅为A4大小; 电子稿以JPG或TIF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提交,专业设计人员和机构须另外提供矢量图(AI、CDR)格式文件。
2.在发送电子邮件的同时将设计纸质文本和有关资料邮寄到浙江省科协科普部。
五、评选和奖励
1.浙江省科协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所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初选、终评。初评选出标识入围方案3个,分别给予标识入围者1000元的奖励,并在浙江省科协大众科技网上刊登,设立网友投票栏进行投票。
2.结合网上投票,省科协评审小组进行终评,从入围方案中选择、确定录用方案,在浙江省科协大众科技网上公布,并给予标识设计方案录用者3000元的设计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5107597、0571-85106936
联系人:王陆军、董伟祖 邮编:310003
电子邮箱:zjkepu@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8楼,(请注明“应征”字样)
七、应征须知
1、标识设计方案提交人保证对所提供的设计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所投稿件没有侵犯他人任何合法权利,如因设计作品侵权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独立承担,给浙江省科协造成损失的,投稿人须予以全部赔偿。
2、拟录用的应征标识设计方案,设计作品提交人须与浙江省科协签订相关协议。设计方案一经录用,浙江省科协拥有该受委托创作作品的全部著作权,有权对设计作品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发表、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信息传播、表演等权利。投稿人在投寄本作品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3、标识设计方案提交人请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单位请寄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的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除支付采用作品奖金外,浙江省科协无需付给作品提交人任何费用。
5、作品提交人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启事各项规定。
6、浙江省科协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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