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新沂广播电视台的时代风采,优化品牌意识,提升频道频率包装水平和广播电视媒体品牌形象,新沂广播电视台频道频率整体改版正在进行中,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设计要求 
 
1、设计内容能够反映新沂精神风貌、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应体现时代特征和电视媒体特性。  
2、设计风格应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传播。 
3、设计的台标既适用于电视屏幕,也适用于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新闻采访车)等载体使用。  
4、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二、投稿要求 
 
1、来稿可采用手工绘制和电脑制作。 
2、来稿须图样清晰、制作工整,并附创意文字说明。 
3、来稿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编号、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新沂广播电视局成立台标审查评选小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邀请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并评出最优设计作品(奖金3000元),在新沂广播电视台和新沂广电网等媒体公布。  
 
2、应征入选采用的作品,本台将正式书面通知作者,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新沂市广播电视局,创作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3、一般情况下,选出最优的设计图稿作为本台新台标,也可以由台标评选小组综合入围奖的设计图稿制作本台新台标。  
 
四、征稿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0日24时整。(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五、应征作品投递 
 
稿件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邮寄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请标明“台标征集”。 
 
邮寄地址:新沂市广播电视局宣传科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电话:88921136  电子邮箱:xytvnews@126.com 

联系人:新沂市广播电视局宣传科 
 
征集详情请登陆: http://www.xygd.org 

六、法律声明 
1、投稿概不退还。如在2009年10月30日前未接到书面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投稿作品。 
 
2、作者应保证,新沂广播电视局使用其投稿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诉讼、指控、索赔。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3、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归新沂广播电视局所有。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沂广播电视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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