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网”(http://www.jinan.gov.cn/)由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济南市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是市政府在互联网设立的政府门户网站。为了更好地履行济南市政府网站“为民、利民、便民”的宗旨,提高“济南市政府网”的知名度、公信力,现面向社会征集“济南市政府网”标识(Logo)设计。
一、征集时间
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10月10日。
二、标识设计要求
(一)构思明确,结构清晰,做到庄重、大方、简洁、鲜明,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充分体现济南市精神风貌、城市特征、网站特色。
(二)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三)参选作品应同时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的效果图。
(四)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图案长或宽不小于1200象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色。
三、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1、设计人信息表(见附表);2、设计作品;3、设计说明书(简述作品构思及含义,字数控制在500字之内)。上述资料需提交两种格式(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书面资料可用邮件(注明“标识征集”字样)或直接送达,作品稿使用A4铜板纸,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不须装裱)。投稿地址:邮编:250001,济南市经二路193号(市政府4号楼),济南市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ogo@jinan.gov.cn,在邮件标题注明“标识征集”字样,并在邮件附件中附上述三份材料。
(二)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个参选作品,每件作品均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号、设计说明书,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
(三)集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四)提交参选作品时,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概不退还。
(五)投稿资料应在2009年10月10日下午5时前(采用邮寄方式,以作品寄出日邮戳为准)寄送至指定地址,超过截止日期后的稿件不能参选。主办方不接收其他方式的投稿。
四、作品评选
作品筛选。作品评选委托有关评审专家组完成,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评、复评,最终评选10个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在济南市政府网、济南日报、齐鲁晚报、济南时报等媒体公布,并发布获奖作品信息。
五、作品奖励
获奖作品奖励: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500元。
六、相关说明
(一)“标识征集办公室”有权对设计不完善的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不支付除奖金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权益均归“济南市政府网”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二)投稿人承诺其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侵权责任,“济南市政府网”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三)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说明内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市政府网”标识征集办公室。
注: “济南市政府网”标识征集办公室设在济南市信息中心。联系方式:邮政编码:250001;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93号(市政府院内4号楼),市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处;联系电话:86056577、86056106;电子邮件:logo@jinan .gov.cn
联系人:许青、程玲。
点击下载 附表
“济南市政府网”标识征集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