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数十万件馆藏文物,以及1300多年历史的唐代小雁塔的西安博物院自2007年5月开馆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更好提升西安博物院这一新的西安文化旅游品牌形象,从今日起至7月31日,西安博物院与本报、西安电视台联合推出西安博物院院标征集活动。

  院标设计方案要能简洁明了地表现西安博物院的历史、文化、旅游特色等信息,要融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图样可为多色或单色,具有视觉冲击力。有意向者可登录西安博物院网站(http://www.xabwy.com)和西安新闻网(http://www.xawb.com)查阅西安博物院相关背景资料或来西安博物院参观。

  本次征集活动,将在由文物专家、著名设计师以及相关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后,选出入围奖六名(奖金500元/作品),并在入围奖中选取一个设计方案作为西安博物院的院标方案,方案一经采用,将对设计者颁发奖金(10000元)及荣誉证书,并将此院标作为西安博物院的院标。

  为方便设计人员实地深入汲取设计素材,只要持有2009年3月16日刊有本文版面的《西安晚报》(复印件无效)可享受10元 / 张优惠门票(原门票价:50元 / 张),优惠门票有效使用期为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20日。

  投稿要求如下

  1.设计作品须附有详细的创意说明、标准化制图规范,特别是标准比例与标准色。设计作品应当一并设计其组合使用效果,提供的使用组合中,要有单独使用的效果和与中文、英文标准组合的效果;

  2.设计稿件须提交纸质印刷或打印稿和数字文件(以邮件或电子光盘形式提交),内含说明文件,说明作者构思寓意,CDR格式请以CorelDRAW 9存储,AI格式请以Illustrator CS存储。图像格式统一存储为TIF格式,精度300dpi以上;

  3.设计者需注明姓名、工作单位、邮编、地址、联系方式等;

  4.征集稿件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所有入围方案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修改权归西安博物院所有;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博物院;

  7.投稿者请于2009年7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设计稿寄至:西安市友谊西路72号西安博物院网络信息部,邮编:710068,请在信封上注明“西安博物院院标征稿”。

  电子邮箱:softliyuan@yahoo.com.cn;

  联系电话:029-87892313;

  QQ:120899405  413351488  274719218

  联系人:李源、鹿田、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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