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合肥市外宣办昨日向外界透露,经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批准,明年在肥举行的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即日起将向海内外广泛征集会徽、吉祥物以及宣传口号。
    体育大会借鉴世界非奥项目运动会――世界运动会,创立于2001年,已成功举办过三届,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将于2010年5月16日至2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这是我国唯一的非奥运项目综合性体育盛会。
    体育大会意在推动奥运项目与非奥项目的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和体育爱好者更加丰富的体育赛事观赏和参与需求。更加强调参与性、普及性、趣味性、文化特色,而不是过度地强调锦标,并积极发掘特有的健身和文化价值,推动普及和提高,使非奥运项目与奥运项目相互促进,真正形成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体育盛典、文化盛会。

    会徽征集方案
    一、应征作品内容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会徽。
    二、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一)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全民运动的特点,力求反映体育大会的内涵和全民参与的特点,充分体现参与性、普及性、趣味性的文化特色,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和体育爱好者更加丰富的体育赛事观赏和参与需求,充分展现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安徽合肥独特的人文精神,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体育特点、时代特征、安徽风格、合肥风采的基本要求。
    (二)作品要内涵丰富,创意出色,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三)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一)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二)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三)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四)设计纸张规格为正度8开或16开。
    (五)另需附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四、应征作品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二)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奥运会、体育大会和重大国内外赛事的会徽,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
    (三)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五)应征作品必须把举办城市合肥的汉语拼音―HEFEI(可根据设计稿的实际情况采用小写的形式);举办年份的阿拉伯数字―2010;“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的标准文字体现出来(可和图片分开体现也可同时体现)。
    五、征集范围
    业内外热爱体育运动,支持体育事业,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基础与水准者(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六、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手写无效)。
    (一)应征人简介(可以体现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四)应征作品一式二份,须用黑色底版装饰。
    (五)请在信封上注明“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会徽作品征集”。
    (六)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评选方式
    评审机构由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组织各类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
    八、奖励办法
    (一)最终入围的8件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奖金人民币8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会徽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奖金人民币5万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二)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九、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会徽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十、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09年3月2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以邮戳为准),评选结果将于2009年5月份公布。
    合肥市体育局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富康大厦B座7楼
    邮编:230001   电话:0551-2657365
    联系人:石峰   电子邮件:hfstyj@163.com

    吉祥物征集方案
    一、应征作品内容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吉祥物。
    二、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一)吉祥物的设计理念应充分反映“体育的节日,全民的盛会”的合肥全国体育大会理念,体现全民参与的精神,表现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安徽合肥独特的文化魅力,充分反映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的形象,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人性化和亲和力。
    (二)吉祥物还须具备商业开发价值,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可以广泛适用于2010年全国体育大会特许产品、视频宣传等不同领域的需要。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根据要求,应征作品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款吉祥物设计图稿、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名称、创作理念和刻录光盘。应征者除了应提交应征作品外,还应一并提交已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
    四、评选方式
    评审机构由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组织各类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五、奖励办法
    (一)最终入围的5件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奖金人民币8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吉祥物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奖金人民币5万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二)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六、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吉祥物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七、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09年3月20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承委会(以邮戳为准),评选结果将于2009年5月份公布。
    合肥市体育局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富康大厦B座7楼
    邮编:230001
    电话:0551-2657365
    联系人:石峰
    电子邮件:hfstyj@163.com

    宣传口号征集方案
    一、应征内容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宣传口号。
    二、应征作品要求
    (一)高度概括合肥四体会“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的理念,表现参与性、普及性、趣味性、文化特色,体现体育大会的特点、时代的特征、合肥特色、安徽合肥风采等基本要求。
    (二)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三)口号将面向不同的阶层、需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中文口号和英文口号应同样精彩。
    三、应征者资格要求
    (一)海内外热爱、支持和关心合肥四体会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二)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应征者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二)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三)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历届奥运会、体育大会、全运会、城市运动会及其他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和其他活动的口号。
    (四)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五)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允许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六)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七)所有应征作品承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八)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应征作品评选
    (一)承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由承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二)承委会有权对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口号另行创作的权利。
    六、应征作品奖励
    (一)承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8件入围作品,并予以每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3000元整及证书1份。
    (二)如最终被确定为四体会口号的,承委会将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万元整(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三)所有获奖者均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七、应征作品权属
    (一)应征者向承委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承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承委会独家所有。承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二)承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承委会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三)承委会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四)承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承委会所有。
    (五)承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六)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承委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八、应征作品提交方式、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一)应征作品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提交。
    (二)应征作品须在2009年3月20日之前提交,邮寄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合肥市体育局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富康大厦B座7楼
    邮编:230001
    电话:0551-2657365
    联系人:石峰
    电子邮件:hfst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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