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是一所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等9大学科门类,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硕士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多层次、多类型办学的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建立的“奉天实业学堂”和“新民公学堂”。学校现有望花南街-联合路、小河沿、文萃路、新民四个校区,风光秀丽、景色宜人,前三个校区占地面积5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2平方米。学校始终将本科教育作为立校之本,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立足沈阳,面向辽宁,辐射全国,把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作为特色人才培养目标,为辽沈地区培养了大批人才。
目前,学校设有20个学院2个教学部,硕士点10个,本科专业52个,专科专业18个,各类在校生总数达到30,490人,全日制本专科生总数21,507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031人,其中院士1人,教授、副教授58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533人。学校现有专业实验室27个,校内教学实践基地17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9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0,202万元,图书馆藏书达170余万册。
学校坚持“科学办学、民主办学、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重学、至诚至勤”校训,通过以“文化节、科技节、体育节、社团节”为主要载体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青春、健康、和谐、奋进”校园文化特色。进入21世纪,沈大人正努力把学校建成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为学校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进!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加试
按照省招办规定,广播电视编导(空乘服务)、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一、报名条件
1、凡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
2、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不低于155cm;广播电视编导(空乘服务)专业:限招女生,要求身高163cm―172cm,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5;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还需按照《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参加乘务专业体检。
二、报名办法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空乘服务)、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考生按如下要求到校报名
1、报名时间:1月9日―1月11日(8:30―15:30)
2、报名地点:沈阳大学招生就业处
3、报名方法:持本人身份证,县、区招办下发的《2008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三张一寸免冠近照。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信封要以本人能收到的地址、邮编、姓名、联系电话填写,以便邮寄合格证。若因地址不详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三、专业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省招办和学校下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30 分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老师统一带入考场。
(一)考试科目及分数
1、广播电视编导(空乘服务)专业(总分300分)
(1)面试(形体外观、风度举止、才艺表演、动作反应) 160分
(2)口试(英语口语、音质谈吐) 140分
2、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总分200分)
(1)特长展示(健美操、体育舞蹈任选一项) 100分
(2)形体考核 20分
(3)专项素质(20次标准俯卧撑、分腿支撑、屈体分腿跳、纵叉、横叉、侧搬腿平衡) 80分
(二)考试时间
1、广播电视编导(空乘服务)专业 2008年1月19日上午8:30
2、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 2008年1月20日上午8:30
(三)合格证发放
我校按招生计划3-5倍发放合格证。考生可于4月1日后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或咨询电话查询成绩,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日发出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考试的专业需获得《辽宁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参加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考试的专业需取得《沈阳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可报考。
2、美术学(师范)专业按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2+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师范)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设计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我校还划定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此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空乘服务)、美术学(雕塑)、绘画、表演类等其它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艺术类师范专业对外语小分有一定限制。
4、录取时,其它相关事宜根据省招生录取原则待定。
学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联系电话:024-62268563
附:2008年招生计划及外省艺术类专业加试有关情况
注:以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我校在全国招生计划,具体分省来源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计划(全国参考计划)
外省艺术类专业加试
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
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如有变动以考点公布为准)